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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再次优化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  

201911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了保证金自动退付系统,实现了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系统各项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流程更新如下:

    一、正常情况退还流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工作日,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招标人中标人在市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定标合同签署模块中在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招标人中标人负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次工作日按原路径自动退回。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第35天(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二、特殊情况退还流程

对于无法开标的项目(项目流标),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在交易系统内工程建设特殊情况招标异常模块进行异常登记,发布流标公告,流标公告发布次工作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逾期未进行异常登记的,从开标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对于正常开评标但未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评标结束项目废标),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系统工程建设特殊情况招标异常模块进行异常登记,发布废标公告废标公告发布后次工作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逾期未进行异常登记的,从评标结束次工作日起第4个工作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对于正常开评标且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评标结束项目未废标),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逾期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从评标结束次工作日起的第4个工作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按照规定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项目,按照正常情况退还流程进行退款。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未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投标有效期满次工作日剩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如项目有特殊情况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系统自动退付前,通过市交易平台保证金冻结模块提交不退还保证金说明及相关材料并将该投标保证金设置为冻结状态(提交一次说明冻结至少3天,具体冻结时间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冻结解除后,次工作日剩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如投标人的名称、开户行等信息发生变更,系统将无法实现网上自动退款。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及时在保证金退款申请模块提交人工退款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退款。

 

特此通知。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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