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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义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采购人,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和电子交易,方便采购人进场交易,自2020928日起,巩义市财政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互联互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在市财政厅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在两个系统中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

二、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时,凡是采购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将自动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项目注册环节自动接收市财政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新建计划项目”完善项目注册信息后即可进入平台交易(操作流程详见"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以及公告核验环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市财政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系统自动推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928日起申报的采购计划),采购人、代理机构要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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