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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45号)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 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起,上午上班时间更改为8时30分至12时,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5时00分至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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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巩政办明电〔2018〕23号关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