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各有关投标人:
自2017年10月以来,有部分项目交易结束后,投标人未及时到我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为保护投标人的正当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中心退还已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未退保证金明细详见附件:
一、 办理地点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7室(东区行政西街与健康路交叉口)
二、 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程序
未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向中心提交《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中标通知书》,未按照规定时间退还的,需提交情况说明一份;以上资料上传后经中心审核。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需向中心提供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双方合同》,未按照规定时间退还的需提交情况说明一份,以上资料上传后经中心审核。
说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自行填写。
三、 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银行账户等企业信息有变更的,在办理退还申请时需提交企业变更有关证明资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1—6958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