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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事 常 识

一、什么是领事?

答: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保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

二、领事机构与外交机构有何区别?

  答:大使馆简称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领事馆简称领馆,是一国驻在他国某个城市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两者主要区别:(一)领馆一般只在接受国的领区内,执行各种由相关条约和法律所规定或依国际惯例所实行的领事职务;使馆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处理与接受国间的全部外交事务。(二)领馆一般只能与领区内的地方主管当局联系或办理交涉;使馆有权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三)领馆一般仅限于保护本馆辖区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使馆保护接受国全境内的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四)领馆和使馆虽均有促进两国友好关系的职务,但两者在性质和层次上有差别。(五)领事官员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得准予承办外交事务,而外交代表可同时执行领事职务

三、什么是领事保护?

  答: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保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我国为例,就是中国公民、法人的权益在海外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向驻在国当局反映并敦促依法公正妥善处理,维护人身、财产、居留、就业等合法权益。不论是因公还是因私出国的中国公民,都可以享受到海外领事保护和服务

四、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答: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中国内地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领事保护的对象

五、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领事协助与保护?

  答:有九个方面: 

  (一)可以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二)可以在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提供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协助。 

  (三)可以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当事人请求进行探视。 

  (四)可以在遭遇意外时,协助当事人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五)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解决生计困难时所需费用。 

  (六)协助寻亲。 

  (七)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八)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九)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他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六、什么是护照?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七、护照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以下几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原因公普通护照)、普通护照、香港特区护照和澳门特区护照。其中,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八、在国外护照遗失,护照被盗或被毁损后该怎么办?是否可继续使用找回的已报失护照?

  答:在国外遗失护照、护照被盗或因毁损而影响正常使用时,应立即向就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申请补办护照或旅行证件。详细信息请浏览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网页,了解相关申办手续和联系方式。已报失的护照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将导致持用人在出入境时受阻,甚至受到处罚

九、加入外国国籍后,中国护照如何处理?

  答: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后,无论原持的中国护照是否有效,均不能继续用于出入境。持外国护照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将原持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交至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什么是领事认证,中国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有哪些?

  答: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不对已经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领事认证活动本身不设立也不改变或消灭文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国的领事认证机构包括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及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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