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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项目

2.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7日

2.2评审日期:2020年7月1日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成交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

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以及巩义市人民法院需要送达的其他诉讼类法律文书)1 批

北京铭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4幢一层104

1070000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1年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康琰  康秋红  张立新(业主代表)

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服务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5560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定标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址:巩义市杜甫路 20 号

人:谷朝东

联系电话:0371-643758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

人:崔鹏  

联系电话:13613833222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 85 号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崔鹏 签于 2020/07/01 15: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