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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公安局关于巩义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办案区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巩义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办案区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定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办案区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设备购置项目

1.2 采购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99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巩义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办案区视频监控及存储扩容设备。

2.2 采购数量:一批。

2.3 采购预算:552298元。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7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

3.2 公告日期:2018年929

4. 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7日

   4.2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4.3 谈判小组名单:陈虹、丁延兵、刘晨光

5. 成交信息 

5.1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铁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2号2单元27层07号

5.3 成交金额:529898 

5.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首轮单价、规格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首轮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集中网络存储

2

100000

海康威视DS-AT1000S

2

审讯室专用球机

58

4000

海康威视DS-2DF5220S

3

交换机

30

150

TP-LINK8口百兆

4

交换机

1

12000

苏山伟达E5540T

5

...

...

...

...

...

5.5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6.1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柒仟玖佰肆拾元整,由成交人支付

6.2 收费金额:7940元

7.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

 址:巩义市永新路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9536116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李女士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马先生    0371-60992507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18 

张博 签于 2018/10/18 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