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06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9-95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1118000元;A包:578000元,B包:540000元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9.3 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一份(U盘介质)须在投标时间前密封提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现变更为:
9.3 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 )”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GYTF格式和word格式)一份(U盘介质)须在投标时间前密封提交;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 )”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7.2中标公告:7.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现变更为:
7.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对于本项目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单位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孟主任 电 话:0371-64560181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康鑫 刘丹丹 丁惠宾
电 话:0371-85510622 /63819622
发布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9月6日